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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華社電記者14日從民政部獲悉,日前發佈的《民政部關於建立兒童福利領域慈善行為導向機制的意見》明確提出,要把好社會力量進入兒童福利領域的入口關,確保其發揮積極作用,嚴格防範借兒童慈善活動非法牟利或從事違法活動。
   意見指出,各級民政部門要引導社會力量特別是慈善組織,積極探索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、殘疾兒童、患大病重病兒童、患罕見病兒童、流浪兒童、流動兒童、留守兒童、貧困家庭兒童的救助和服務。要全面掌握各類困境兒童群體的基本狀況,幫助各類慈善力量鎖定幫扶的目標群體及具體幫扶對象,避免不必要的交叉救助和重覆救助。
   意見明確,對於事實無人撫養兒童、殘疾兒童、患大病重病兒童、患罕見病兒童、流浪兒童、流動兒童、留守兒童、貧困家庭兒童等群體,各級民政部門要指導各類社會力量兼顧經濟援助和服務支持,既幫助兒童解決基本生活方面的需求,也滿足兒童在教育、醫療、安全、心理健康、社會融入等方面的需要。
   意見強調,不得將民政部門必須履行的職能和任務轉嫁給慈善組織,不得用社會捐助或慈善組織對兒童的經濟援助,來沖抵孤兒基本生活費等財政支出。  (原標題:嚴防借兒童慈善活動非法牟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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